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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悔拍”?司法拍卖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丨徐小槌说法

  司法拍卖不同于一般的网络购物,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公民在参加竞拍时,应当仔细阅览拍卖公告,切莫激动竞拍,不然不只无法取回保证金,还要依法补交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如有歹意悔拍、歹意抬价的行为,竞拍人还会面对罚款、拘留处分,乃至被追查刑事职责。

  8月16日,徐州市宝穴区法院以16万余元的起拍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揭露拍卖一栋坐落宝穴区某村的自建房,该房产的评估价为23万元。

  拍卖公示期间,该房产招引了2031人次围观、56人设置拍卖提示。拍卖当天,3名竞买人通过117轮竞价,终究刘某以55万余元的最高价竞得该房产。

  竞拍成功后,刘某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则期限内交纳余款。在征得请求履行人赞同的状况下,法院决议给予刘某10日的缴款宽期限,并向其宣布期限缴款告诉书,奉告其悔拍的职责与结果。

  虽经法院催缴,刘某仍拒不交纳尾款。10月24日,法院将该房产从头拍卖,一起没收刘某交纳的3万元拍卖保证金,并制止其参加本次拍卖。第2次拍卖招引了5人参加竞拍,通过55轮竞价,程某终究以51万余元竞买成功,并在规则期限内交纳了余款,顺畅取得该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则: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交还,顺次用于付出拍卖发生的费用丢失、补偿从头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履行人的债款以及与拍卖产业相关的被履行人的债款。悔拍后从头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关于上述房产两次拍卖发生的4万多差价,扣除3万元保证金后,刘某还需补交差价1.05万元。法官当即告诉刘某到院,就悔拍的法令结果向其释法懂事,并直接送达了责令补交悔拍差价告诉书。通过法官的教育引导,刘某也认识到司法拍卖的严肃性和无故悔拍的严重性,在指定期限足额交纳了拍卖尾款。

  本案承办法官邓拓介绍,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的强制履行行为,竞拍非儿戏,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款”,那些抱着“玩玩”“试试”的心态参拍的竞买者要稳重,竞买前要仔细阅览公告,结合自己状况确认是不是参加竞拍。一旦参加竞拍,应尽到应有的法令职责和责任。悔拍行为不只会打乱正常的拍卖次序,阻碍司法活动的正常展开,也给履行案子当事人造成了丢失。此刻,竞拍人不只无法取回预交的保证金,还将依法补交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情节严重的还会遭到一系列赏罚,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