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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及处理方法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4-06-08 15:36:01 695次浏览
导读: 依照房子租赁合同不盖章有效。加盖印章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并且符合其他生效要件,租赁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有些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比如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出租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拆迁房屋出租等。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返还财产或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本文将详细的介绍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及处理方法。
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为避免签订无效合同的风险,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出租人出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即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
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租赁。
如果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有效期,超过部分是无效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得继续履行;正在履行的部分应立即终止履行。
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返还财产或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返还财产可以由一方返还给另一方,也可以双方互相返还。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已损坏、已被第三方合法取得,则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应进行折价补偿。如果一方没有过错,能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根据各自责任的大小和轻重程度承担对应的经济损失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