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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复习资料:拍卖出让方法

  拍卖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刻、地址进行揭露竞价,依据出价成果确认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人的行为。拍卖出让是按规则时刻、地址,运用揭露场合由政府的代表者土地行政主任部分掌管拍卖(指定)地块的土地运用权(也能托付拍卖行拍卖),由拍卖掌管人首要叫底价,许多竞报者轮流报价,最终一般出最高价者获得土地运用权。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运用权一般拍卖给出价最高者(竞买人)拍卖出让方法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它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当的闹市区、土地运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竞买人缺乏三人,或许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应当停止拍卖。

  (2)掌管人介绍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规模、现状、用处、运用年期、规划目标要求、开工和竣工时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7)掌管人接连三次宣告同一应价或许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许报价的,掌管人落槌表明拍卖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