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首次在京东网上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近日,江北区法院首次通过重庆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与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网络司法拍卖办理工作子平台对接,在京东网上成功发布了3份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对三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据了解,201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网拍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做评估、投票后,将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等五家网站纳入了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申请执行人可在以上五个网站中任选一家,作为网路服务提供者。以往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司法拍卖的做法转变为由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拍卖。

  江北区法院相关负责的人介绍,在江北区法院办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申请执行刘某某、范某某申请执行李某某、代某某申请执行重庆某某彩色印刷公司三个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三被执行人各有一处房产被法院查封,需利用互联网司法拍卖的方式来进行处置变现。按照《网拍规定》的规定,江北法院通知三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皆书面选择京东网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并委托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这三件案件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该三套房屋为重庆法院系统首次在京东网上进行的网络司法拍卖的拍卖品。拍品发布当天,即引来1000余次围观。充分体现了网络司法拍卖信息公开透明、受众面广的特点。

  据了解,江北区法院将于2017年3月27日10时至2017年3月2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站点平台(网址:,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其中一拍卖标的为重庆市江北区港安二路39号附1、附2号工业用房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评估价为384.47万元,起拍价为307.576万元,保证金:31万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法院已委托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情可向物业及有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据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依法应由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的相关税(费),由法院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应纳税(费)金额为依据,从财产处置款中予以支付。买受人缴纳印花税、契税等依法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竞买人是不是满足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来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实际的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委托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