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高法出台规矩标准网络司法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3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矩》,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渠道准入规矩、运转形式、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区分、详细的竞拍规矩进行了全面而体系的整理和标准。

  处理履行难是一项体系工程,产业变现是完成债权人利益的关键环节,其间司法拍卖是产业变现的最重要办法之一。据统计,每年全国法院的履行产业价值约6000亿元,其间有适当一部分要经过司法拍卖的途径予以变现。

  网络司法拍卖最早呈现于2010年,其商场超地域化、拍卖方便化、拍卖虚拟化、交易成本低价化、拍卖信息透明化等许多特性,使得司法拍卖变得更揭露、更高效、更快捷。

  全国已经有1400余家法院自主展开网络拍卖,进行网拍超越25万次,成功处置标的物金额超越1500亿元;仅2015年一年,拍卖就到达12.4万余次,处理标的物5.7万余件,成交率84%,均匀溢价率36.7%。

  孟祥表明,作为一种新事物,网络司法拍卖实践中也存在拍卖形式多样、拍卖主体多元、操作规程纷歧等问题。

  信任《规矩》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这一新事物繁荣健康地发展起来,使得人民法院履行工作更标准、更高效,为“彻底处理履行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