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不动产司法网拍将适用新规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201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矩施行。根据新规,不动产的拍卖次数将由三次降为二次,一起,一人参拍,一人出价,即可成交。

  司法网拍施行几年以来,社会关于网拍规矩的了解度渐渐的升高,潜在的买受人现已熟知拍卖规矩,知道第一次如无人应拍,根据相应规矩,起拍价、保存价均会下降,因而都不肯容易出手。有些买受人则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拍品或许未引起别人留意或别人无意购买,在终究一次拍卖中能够终究靠降价买到。

  但实际上,买受人越是等待后一次拍卖降价,越是抱着“张望”情绪,就越难得到所谓的“实惠”,还会延迟网络司法拍卖周期,导致债务完成周期变长,糟蹋司法资源。据嘉善法院介绍,2016年1至12月份,该院共发布了218件公告,成交件数151件,交金额3.38亿元,网拍成交率69.26%。

  新规第26条规矩,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起伏不允许超出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再次流拍的,能够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渠道变卖。“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动产与不动产都只要二次拍卖,二次拍卖后即可进入变卖,这为法院省去了许多拍卖的公告时刻,加快了产业处置的速度。”嘉善法院履行局干警和记者说,别的,现行的拍卖准则中,有必要要有两人出价才干构成竞拍,但新规施行后,一人参拍,一人出价,即可成交,一起还清晰了悔拍的法令结果,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