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规矩 网络司法拍卖愈加标准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记者王茜)最高人民法院3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矩》,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渠道准入规矩、运转形式、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区分、详细的竞拍规矩进行了全面而体系的整理和标准。

  处理履行难是一项体系工程,产业变现是完成债权人利益的关键环节,其间司法拍卖是产业变现的最重要办法之一。据统计,每年全国法院的履行产业价值约6000亿元,其间有适当一部分要经过司法拍卖的途径予以变现。

  网络司法拍卖最早呈现于2010年,其商场超地域化,拍卖方便化,拍卖虚拟化,交易成本低价化,拍卖信息透明化等许多特性,使得司法拍卖变得更揭露、更高效、更快捷。现在,我国已经有1400余家法院自主展开网络拍卖,进行网拍超越25万次,成功处置标的物金额超越1500亿元。但作为一种新事物,网络司法拍卖实践中也存在拍卖形式多样、拍卖主体多元、操作规程纷歧等问题。

  此次出台的规矩全文共三十八条,清晰了施行网络司法拍卖的主体为人民法院;清晰最高人民法院一致树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详细个案中由请求履行人挑选拍卖渠道;清晰了网络司法拍卖中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辅佐作业承当者各自的职责;清晰了一人竞拍有用的准则;经过规矩规划尽力促进一拍成交,对同一拍卖标的只要无人出价时才再次拍卖;结合网络拍卖的特色,改变了传统的拍卖竞价形式,充沛确保竞买人和优先购买权人的权力;确认了悔拍确保金的处置规矩;清晰网络司法拍卖吊销的景象和职责承当;清晰了网络司法拍卖中各主体的相关职责,禁止网络服务提供者违规操作、后台控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