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那些事儿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运用互联网拍卖渠道,以网络电子竞价方法揭露处置产业的行为。

  东昌区人民法院司法评价判定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担任全院诉讼案子、诉前调停案子和履行案子判定、评价及网络拍卖作业。在处理拍卖案子过程中,坚决贯彻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则》,对我院履行部分托付拍卖的案子悉数选用网络拍卖,在法院内网与五家网站渠道对接后,一概运用内网办案体系处理网拍。到现在,我院托付拍卖案子为零,内网运用覆盖率为100%。经过阿里拍卖渠道,网拍次数已达841次,成交金额约11064.13万。2020年到现在,共收司法辅佐案子222件,其间判定153件,评价34件,拍卖35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评定委员会经过托付第三方评价组织评价方法对悉数申报入库的渠道做评定,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确定将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财物网、公拍网及中拍网5家渠道归入名单库。

  网络拍卖不只没有佣钱,还能够更好的下降流拍率,进步拍卖功率,最大极限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大众发明杰出的竞拍环境,扩展竞拍参与时机,网络司法拍卖揭露通明,削减暗箱操作,从根本上根绝司法腐败,有利于打造一个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则: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交还,顺次用于付出拍卖发生的费用丢失、补偿从头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履行人的债款以及与拍卖产业相关的被履行人的债款。 第二款:悔拍后从头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履行中拍卖、变卖产业的规则》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许以流拍的产业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付出价款或许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意图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能够裁决从头拍卖。从头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