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流程整理_

  冠名权是权利类非货币性资产的一种,附属于有形资产。因此,其拍卖处置权归属资产的所有者,即业主。但是,由于业主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地名本身的特殊性,还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这里的有关部门,根据民政部1996年6月18日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指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有个处,叫区划和地名管理处。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地名管理,制定地名工作规划,审核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审定并组织编纂全国性标准地名资料和工具图书,指导监督标准地名的推广使用,管理地名标志和地名档案,对专业部门使用的地名实行监督和协调管理。对于城司这样的市直属企业来说,就应直接报请市民政局区划和地名管理处批准。

  (四)总结每次拍卖的经验,整理拍卖笔录,按规定保存委托拍卖合同、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规定、拍品目录、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拍卖资料,保存期限不可以少于5年,同时将竞买人的资料存档,积累可成为今后拍卖活动的客户来源。

  由于拍卖标的物的范围相当广泛,因此在制定《特别规定》和编制《拍品目录》中对于一些须经权属变更登记的费用都应尽可能的详细说明。

  (2)发出拍卖公告。向公众发出拍卖相关事宜的公告,扩大拍卖活动的宣传影响;

  (4)拍卖成交。拍卖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向拍卖人交付价款,委托人与拍卖人结算拍卖费用及价款。

  拍卖人一定要了解委托人委托的拍卖标的物的性质。委托人必须要提供拍卖标的物的详细资料,包括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及存放地点。由于拍卖标的物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对于不同标的物,拍卖人应争取获得尽可能详细的资料。经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物的保留价,佣金收取的比例及拍卖方式等。然后签订《委托拍卖协议书》,也可称为委托拍卖合同(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二)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住所(存放地)、状况;

  对于有些标的物,拍卖人还应该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文件手续等,以利于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

  (三)拍卖的结算除了买受人和委托人的结算外,拍卖人自身的结算(核算),也是很重要的,拍卖人对于本次拍卖活动支出的费用,包括支出的税金,收入的手续费、佣金等,都应做好核算。

  委托拍卖阶段需确定委托人身份,主要指身份证明、及证明委托人身份的文件。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明等。

  委托阶段需确定委托人的权利。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证明或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能够证明委托人对即将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力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证明材料。

  关于城投企业的资产变性,即公益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靠拢,由于常有路、桥、隧等项目,而此类项目又常居要害咽喉之地,因此冠名权就成了唐僧肉,被业主盯上。虽然冠名权的拍卖所得,相比此类项目的造价犹如毛毛雨,不值一提——如南京玄武湖隧道冠名权被民生银行拍得,价格为260万,冠名期限为10年,而玄武湖隧道总投资则达到8.37亿元,仅占造价的0.3%。但其对于业主来说,象征性价值更大于实际价值。因为业主终于有了业主的权力,能自行处理归属自身的资产了——是不是有点拗口,但的确如此,常有业主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属于政策性企业,业主之名不副实。

  拍卖的公告过程包括:拍卖的公告、对拍卖标的的宣传、与竞买人的联络与咨询以及拍卖标的物的展示。

  拍卖的公告即为拍卖人将拍卖的大概情况告知于社会公众,告知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即必须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告知的常用方式为在媒介上刊登广告等,公告本身并不是合同意义上的要约,而只是邀请谈判(实为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本公司接受委托后,于拍卖日七日前在报纸或别的媒体上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主要载明下列事项:

  •本公司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联的资料。拍卖标的展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两日。

  视广告价值评估值与冠名权价值的大小比例关系,如果可设置的广告非常有限,价值比冠名权很低,可优先考虑将广告权赠送冠名企业,只进行一项拍卖,而将价值隐含在冠名转让当中。

  广告经营权涉及当地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各地规定不一样。但户外广告一般归当地城管部门(夜景照明处)负责。有关政策的明文与实际可能有出入,这是中国国情,在做广告设计的具体方案的时候,应注意与城管部门做沟通,以免到时陷入被动。

  一般来说,此类项目还伴随广告经营权的转让。如此,还应做广告方案的初步设计,并根据当地规划,尤其是项目的可研报告,对广告价值做评估,以此作为确定广告经营权拍卖的底价参考。

  (三)拍卖时拍卖人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Leabharlann Baidu地点组织拍卖会,具体步骤包括:登记接待、拍卖主持、拍卖师主拍、签单、财务结算等。

  (四)当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应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是买受人与拍卖人之间约定的再确认。“确认书”也是确定拍卖人和买受人权利、义务的一种买卖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确认书”内容包括:

  为了规范企业行为,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拍卖活动必须做到主体、程序、拍卖会三个合法,即拍卖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拍卖企业,拍卖程序一定要符合《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会必须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

  开展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做好中介服务,重合同(承诺)、守信用,维护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拍卖工作程序: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本公司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本公司有权对委托人提供的证明等有关文件、资料做核实,经核实无误,本公司既可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本公司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检验确定的,应进行鉴定。检验判定的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本公司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物有更多买主,公告、展示的时间能更长一些,也就是购买标的物的竞买人越多越好,对拍卖标的物的情况了解得越详细越好。一般的讲,拍卖人并不承担对拍卖标的物的担保责任,尤其是公物拍卖。但拍卖人应当告知竞买人标的物的瑕疵,这对于体现拍卖的公正及拍卖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都是十分重要的。在拍卖物的展示期间,拍卖人必须要提供拍卖标的物的详细资料,如《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拍品目录》,这些拍卖资料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竞买人经过咨询和看样的过程后,为明确说其参加竞买的意愿,就一定要进行竞买登记,而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竞买人。经交付保证金和领取竞价号牌后,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拍卖会参与竞买,当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在众多竞买人中就会产生出买受人。

  (一)竞买登记是竞买人表明身份,提供证件并表示竞买意愿的行为。拍卖人有权审核竞买人的资格,并且有权决定是不是接受其竞买意愿,竞买登记一般应包括:

  4、拍卖人和买受人的签名。“确认书”必须经拍卖人和买受人签署后方能生效。

  这一阶段为拍卖的结算阶段。拍卖的结算阶段应包括:买受人的结算,除买受人外其他竞买人的结算,拍卖标的物的转移,委托人的结算,拍卖人的核算以及拍卖资料的整理归档。

  (八)竞买人的资格和条件及拍卖保证金的金额及交付方式;(九)其它应告知竞买人的事项。

  一些拍品应限定竞买人有没有经营资质,如烟草、酒类等,因此竞买人证明材料上的营业范围显得十分重要。

  (一)买受人在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的价款和拍卖手续费后,拍卖人才可将拍卖的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同时拍卖人亦提供票据给买受人;依标的物的情况不同拍卖人还应协助买受人办理某些权属变更的手续,为买受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二)拍卖人收到买受人的价款后,应及时与委托人进行结算,在扣除了委托手续费后将剩余价款交付委托人。一般与委托人结算,使用结算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D、联系当地的合作拍卖行,因为有些本地特色的东西你永远无法在极短的时间内都知道;

  选择党报,是因为企业主比较关心党报,因为从党报不难得知当地政府最新的政策。在中国,不知政府动向,而做生意,没有成功的道理。所以,在党报做专题,可以直接面向目光冠名单位做广告,得让他们知道。

  (二)拍卖人向竞买人收取少数的竞买保证金,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拍卖的成功,防止竞买人不负责任的出价,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竞买人一定要按照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拍卖保证金,逾期或未付足额保证金的竞买人都将被视为放弃竞买。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可转做部分价款,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则如数退还给竞买人。只有一种情况保证金才能转作违约金,即竞买人经拍定慢慢的变成了买受人后而不愿支付价款时,其预付的保证金则转为违约金,违约金一部分用于支付拍卖的费用,另一部分作为委托人的赔偿金。

  包括冠名权转让的法律结构、转让办法、命名规则,并保证符合当地《地名管理办法》的要求。

  要想卖个好价钱,不做适当的包装是不行的。因为冠名单位无非图的是广告效果,如何把广告效果放大,就是包装的主要任务。那么如何放大广告效果呢?

  •拍卖师现场宣布拍卖标的有无保留价。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有权停止该拍卖标的的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