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抛弃陈腐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注:以上物资各个工厂出产或修理过程中均有发生,数量不等,打包出售,中标商在合同期内按各工厂指定时刻收买。

  1.2020年6月30日前建立的获得悉数合法证照的企业法人资历,不接受个人招标。

  2.具有杰出的商业诺言,企业以及它法定代表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办理的各工厂无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公司,有相关股东的相关公司,只能有一个企业参与招标。

  调查标的物资后有意参与招标的,招标按标的物资明细类别分类报价。请于2020年7月27日16:00前将招标报价单密封交至或邮递至我司办公室,邮递方法、地址及联络人见第六条。

  (2)中标方为合同的签定方和实行方,不得以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名义签定合同。

  标的物资明细中的C类物资为长时间出售(一年期),物资合同价格为浮动价格,核算方法为:

   C类物资基准价:到提货当天,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流通领域重要出产资料最近一期商场行情报价中对应“定价参照物”的价格。

   C类物资参考价:到中标当天,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流通领域重要出产资料最近一期商场行情报价中对应“定价参照物”的价格。

  合同收效后,中标方在接到本公司告诉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车辆将标的物资运离本公司,运离时本公司指定计量部分称重,按实践分量交纳当次收买费用。

  (1)招标保证金用于束缚招标方按规则调查标的物资、恪守招标纪律、实行中标责任等,调查后无意参与招标或未中标且无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的招标方,招标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交还本金。有以下景象之一的,没收悉数保证金:

  (2)中标方的招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交还履约保证金。每一标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中标多个标的,在签定合同时足额补交。

  (1)招标方若供给虚伪资历文件或许隐秘对已晦气的现实,悉数结果由招标方承当,本公司有权停止其招标资历或合同,没收悉数保证金。

  (3)凡挂号报名并交纳招标保证金的,即视为招标方知晓并赞同上述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