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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履行拍卖有限公司股权的程序是这样的

  二、假设别的的股东的规则期限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法院将拍卖股份用于清偿债务。

  1.人民法院托付具有相对应资质的评价组织对股权进行价格评价。评价时,人民法院能够责令有关公司能够供给会计报表等材料;有关企业拒不供给的,能够强制提取。

  评价组织由当事人洽谈一致后经人民法院检查确认;洽谈不成的,从担任履行的人民法院或许被履行人产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认的评价组织名册中,采纳随机的方法确认;当事人两边请求经过公开招标方法确认评价组织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2.人民法院收到评价组织作出的评价陈述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价陈述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评价陈述有贰言的,可在收到评价陈述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3.确认拍卖组织。当事人洽谈拍卖组织后经人民法院检查确认;洽谈不成的,从履行法院或许被履行人产业所在地法院的拍卖组织名册中,随机确认;当事人两边请求经过公开招标方法确认拍卖组织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4.拍卖保存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价价确认。第一次拍卖时,不能低于评价价或许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假设渐渐的呈现流拍,再行拍卖时,能够酌情下降保存价,但每次下降的数额不允许超出前次保存价的百分之二十四、拍卖所得用于抵债。

  5.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许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存价,参与的请求履行人或许其他履行债权人不请求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存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6.关于第2次拍卖仍流拍的,人民法院能够依规则将股票作价交请求履行人或许其他履行债权人抵债。请求履行人或许其他履行债权人回绝承受或许依法不能够交给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7.第三次拍卖流拍且请求履行人或许其他履行债权人回绝承受或许依法不能承受该不动产或许其他产业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完结之日起七日内宣布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乐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存价买受该产业,且请求履行人、其他履行债权人仍不表明承受该产业抵债的,应当免除查 封、冻住,将该产业交还被履行人,但对该产业能选用其他履行办法的在外。

  五、假设债权人赞同以股权抵债,依照法院参照评价价格作价抵债。股权抵债系股权转让一种方法,需求依法办理工商改变登记手续。受让方应当告诉公司将受让方的名字或称号等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一起法院的协助履行告诉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改变登记手续。